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按照山东大学党委和威海校区党工委关于做好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相关文件和指示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党委研究通过,现制定并颁行《空间科学与物理学院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第一条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以来历届中央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从严从实,突出问题导向,通过开展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强化党支部书记作为各党支部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形成大抓基层、强基固本的鲜明导向,为推动学院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第二条参与述职的人员为学院各教工及学生党支部书记。条件成熟时,各党小组组长可以列入述职考评人员行列。听取支部书记述职的人员为学院党委委派的人员(原则上应为对口联系该支部的党委委员或非党委委员的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和本支部全体党员。
第三条学院党委所辖各教工及学生党支部书记应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党委提交述职报告,并在各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向上级党组织列席人员和支部全体成员进行现场述职。
第四条各支部书记提交书面述职材料,应当在每学年春季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向学院党委进行提交,具体时间由学院党委事前发布工作通知。
第五条各支部书记的现场述职,应当根据各支部实际情况,在保证会议出席人数的情况下,在校区党工委发布的规定期限内结束。原则上,各支部书记述职工作应当在一周内集中完成。
第六条各年度党支部书记的述职内容,应当以本年度中央和各上级党组织发布的重点党建工作为要点,并立足本支部实际情况。每述职年度的具体要点,由学院党委结合学校具体相关工作通知确定,并提前向各党支部书记发布。
第七条各参与述职人员的文字述职材料和现场述职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履行党建责任情况。一是各党支部要极响应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号召,积极贯彻落实山东大学党委、威海校区党工委和学院党委各项指示和决定方面的情况,以及党支部班子和班子成员职责明确和作用发挥方面的情况;二是党支部书记个人在履行本支部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理顺工作思路、加强工作设计、带动理论学习和党建研究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二)基层党建进展情况。主要包括“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各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理论学习工作的落实情况,在学院党委指导下本度本支部的组织发展工作情况,抓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等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在参与学校和学院各项工作过程中,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情况;以及上一年度述职评议考核中自己查摆、学院党委点评和本支部成员评议所指出问题的整顿情况等(初次评议不涉及此项内容)。
(三)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定期联系支部成员、了解掌握成员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等情况;各教工支部在强化师德师风和教风学风建设工作中的落实情况,各学生支部在把握青年脉搏、弘扬优良作风、服务同学成长、发挥引领作用方面的落实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守意识形态阵地工作方面的落实情况;实施党建带团建、党建带群建工作以及统一战线工作开展等方面情况。
(四)从个人角度深入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五)下一年度的工作谋划情况。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以及下一自然年度计划开展的重点、特色工作等。
以上五个方面的内容,各支部可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调整。
第七条参加述职的党支部书记要突出述职评议考核五个方面的内容,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分析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改进的办法措施,为撰写述职报告做好准备。
学院党委可采取专题调研、群众测评、个别了解等方式,调研了解各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情况,为述职评议会议预打基础。
第八条参加述职的党支部书记要全面梳理总结本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广泛听取本支部成员的意见建议,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撰写述职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成绩,查摆问题,深挖根源,提出整改措施,要注重用数据、事例说话,见人见事、落细落小。述职报告字数一般为2000字左右 。
第九条
(一)述职评议会议原则上与各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召开,召开时间、地点应当报学院党委事先批准。
(二)述职会议可以由学院党委委派人员主持或由本支部其他支委成员主持。听取述职的人员在述职人员述职结束后,有权向述职人员现场提问,学院党委委派人员应当在述职和提问结束后对述职情况做出点评。
(三)述职评议会结束前,学院党委委派人员和各支部参会党员对各支部书记履职情况填写评议测评表,进行现场测评。测评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各支部述职评议会议全部结束后,述职结果交由学院党委进行集中审核。学院党委审核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公开和反馈。各支部书记应结合学院党委反馈意见和自身查找梳理出的问题,主持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报学院党委审核备案并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第十条考评中“优秀”等级占比百分之九十以上且考评中无“合格”、“不合格”意见的,经学院党委研究同意,可以确定为考评等级“优秀”;考评中“优秀”等级占比百分之八十,且考评中无“不合格”意见的,经学院党委研究同意,可以确定为考评等级“良好”;考评中“优秀”及“良好”等级占比百分之六十以上且考评中“不合格”占比百分之十以下的,经学院党委研究同意,可以确定为考评等级“合格”;考评中“不合格”占比百分之二十以上的,应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学院党委在必要且有确实根据的情况下,经党委委员会集体通过有权对各党支部书记的述职评议考核结果进行更改。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学院党委应当进行专门荣誉表彰,并作为其他评先评优工作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那些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研究、精力上投入少、不真抓实干、不解决实际问题,评议中基层党员群众反映差的要限期整改,必要时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文件严肃问责。
本办法由空间科学与物理学院党委研究通过,相关内容由空间科学与物理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空间科学与物理学院党委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