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站程序
(一) 符合我校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条件的申请人,与合作导师达成初步进站意向后,登录全国博士后交互式网上办公系统进行申请。
(二) 通过流动站网上审核的申请人,将网上申报系统中的打印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在流动站审核,材料一式两份。联合培养博士后应一并提交工作站或基地考核意见。
研究项目涉密的按照国家相关保密法规执行。
(三) 流动站组织资格审核,合作导师对申请人作出学术评价,提出招收意见。基层党组织考察申请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学术作风情况,基层学术委员会评价申请人学术成果、科研能力及发展潜力,形成审批意见。
(四) 流动站审批通过后报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学校审核后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结果及时通知个人,博士后研究人员可自行打印进站备案证明。
(五) 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后三个月内应完成开题工作,撰写博士后科研计划书,向流动站作开题报告。
二、出站程序
(一) 完成科研任务、达到培养要求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应提前2个月书面向流动站提交拟出站申请。并按要求提交出站报告。
(二) 流动站考核小组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期满考核,所在基层党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作出评价,提出考核结果,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 公示无异议后,流动站将考核过程及结果形成期满考核报告,报学校审核。
(四) 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提交出站申请。流动站审核后向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提交出站材料,材料一式两份。学校审核后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系统出站流程审批通过后,博士后研究人员可持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出具的离校通知单办理相关离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