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考核管理规定》

 

2022-10-20 10:23:34 张悦 点击:

一、考核类别

(一) 中期考核: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满12个月左右,流动站应对其在站的工作进度、科研水平、个人表现等方面进行中期考核,考核结果报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 期满考核:博士后研究人员完成工作任务,拟出站前组织期满考核。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提前2个月向流动站

提出申请,考核小组组织期满考核报告会,给出考核意见。

二、考核组织

(一) 各流动站应成立博士后考核工作小组,由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博士后工作分管负责人、博士后合作导师及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博士后考核考察各环节。各流动站考核小组名单应报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 各流动站应根据学科特点,结合特别资助类、重点资助类和项目资助类的培养要求,制定各层各类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考核标准,并报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备案。联合培养博士后的出站考核标准由流动站和工作站或基地协商制定。

(三) 中期考核可由流动站集中定期组织,博士后研究人员向流动站博士后考核小组汇报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考核小组对博士后研究人员思想、科研等综合表现进行评价,确定考核结果。

(四) 期满考核一般由考核工作小组以出站报告会的形式组织,具体程序如下:

1.期满拟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向博士后考核小组汇报在站期间研究工作的完成情况,包括选题的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的对象和内容,研究的材料和方法,主要数据和结论,研究工作的创新点等。重点汇报研究工作的主要观点、创新性、存在的问题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2.博士后合作导师介绍期满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思想品质、学术作风、博士后研究报告写作情况及博士后研究的主要学术价值及不足等。

3.流动站基层党组织应结合期满博士后研究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反学术纪律、师德师风情况,提出评价意见。

4.流动站博士后工作考核小组与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学术交流,就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科学性、创新性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5.流动站博士后工作考核小组就研究工作的创新性、学术价值进行评议,结合思想政治表现、学术作风等情况,形成期满考核决议。出站决议书需明确是否达到出站考核标准、是否同意出站的意见,并由博士后考核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五)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中期及期满考核要求与形式由流动站与工作站或基地协商制定。

三、考核等次及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具有优秀的思想品德、学术作风和出色的科研能力,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学术活动,科研表现优异,学术成果产出好,有影响力较大的代表性成果,在国家基金和中国博士后基金申请中成绩突出。

合格:博士后研究人员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学术作风,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学术活动,无违反学术纪律行为,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学术水平及工作表现得到合作导师和流动站的认可。

不合格: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具备科研能力,未按时完成科研任务,不服从学校和流动站管理规定,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弄虚作假,影响恶劣,被处以刑事处罚或受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等。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 中期考核合格者,方可按要求继续研究工作任务;考核优秀者,在博士后项目推荐、评优评奖等,可作优先推荐条件。

(二) 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可按期出站,达到学校新聘教师教学科研条件者,可参加学校教师及其他相关岗位招聘;期满考核优秀、成果特别突出的,可申报预聘制研究员或齐鲁青年学者。

(三) 中期或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退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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