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科学与物理学院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学院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盗窃等危害,保护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院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具有学院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学院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督导组,具体负责学院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安全工作和各种安全隐患。
第二章 组织和职责
第三条 学院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学院三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即:
(一)三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第一级:学院安全管理委员会。
第二级:学院安全管理督导组。
第三级:各安全管理责任人。
(二)学院下设三个安全管理督导组,分别为:行政安全管理督导组、实验室安全管理督导组、学生安全管理督导组,各督导组在学院安全管理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具体工作
(三)每个办公室/实验室/教室分别确定一名安全管理责任人(安全管理责任人具体职责另行制定)。
第四条 安全管理督导组职责为:
一、对师生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责任制度。
三、对单位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一些违章现象及时消除和制止,对暂时难以消除的安全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并向学院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
四、建立本单位的安全档案,确定本单位的安全防范重点部位,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执行方案。
五、各安全督导组具体职责:
(一)、行政安全管理督导组:全面负责学院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工作。每个行政办公室指定安全责任人,由安全责任人负责各自办公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督导组:主要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每个实验室指定安全责任人,由安全责任人负责各自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学生安全管理督导组:主要负责学生活动区域,如教室、自习室等的安全管理工作。每个教室、自习室指定安全责任人(可为使用班级的学生干部),由安全责任人负责各自教室、自习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学生安全管理督导组汇报。
第三章 防火安全管理
第六条 办公室防火安全管理
(一)、不能随意乱接拉电源线,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将违禁电器带入办公室/教室。
(二)、电器设备工作结束时,一定要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去。
(三)、电器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破损、老化等情况必须进行修理,不准冒险运行。
(四)、每名教职员工应做到“四知”:(1)了解防火、灭火知识;(2)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3)掌握报警和扑救初期火灾的方法;(4)熟知自救和逃生方法。
第七条 实验室防火安全管理
(一)、有易燃、易爆蒸气和可燃气体散逸的实验室,其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二)、 实验室内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随用随领,不宜在实验室存放,必须备用的化学危险物品,应有专人负责,但存放不得超过每间房5公斤。
(三)、计算机房及存有高精密仪器的实验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实验室用电应指定专人负责,人走断电。
第四章 防盗安全管理
第八条 门禁安全管理
(一)、学院执行门禁管理系统,一人一卡,严禁多人使用一卡或将门禁卡向外借用。
(二)、 门禁卡权限设置
1、门禁卡权限管理由学院办公室统一负责,研究生享有和教工同样的门禁权限。
2、外聘(访问)人员需临时使用门禁权限的,可由联系人(本院教工)向学院申请临时一卡通(需备案登记),并开通临时门禁权限。外聘(访问)人员离开后,联系人需第一时间将临时一卡通归还,并做好备案登记。
3、本科学生如需开通门禁权限,需由辅导员开具证明,说明事由及使用门禁时限,由学院办公室协调处理。
第九条 其他安全管理
其他未提及安全管理规定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政策执行。
空间科学与物理学院
2018年10月
附1:安全管理委员会名单
组长:王守宇 迟涛
成员:陈耀 吕英波 胡绍明 杜猛 李冶
附2:安全管理督导组名单
行政安全管理督导组(负责人):夏雪莲
实验室安全管理督导组(负责人):李延辉
学生安全管理督导组(负责人):李冶
附3: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名单
附4:办公室(教室)安全责任人名单